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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弄短信骗子泄愤心情可理解行为不理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1:0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容芊报道很多市民如今已能轻松分辨出诈骗短信,虽然可置之不理,但看多了也会影响情绪。记者发现,一些年轻人接到短信后故意回复,然后戏弄对方。有关人士认为,在诈骗短信频出、无法抵制又难查证的情况下,该做法多少满足了心理平衡,但“以恶制恶”的手段不可提倡。

  前两天,记者看到了朋友小陈收到信息,说信用卡在沃尔玛购物商场刷卡消费4900
元,金额将从账上扣除。小陈说,不时看到消费、中奖之类的短信,心里烦透了,“这次非打回去给他点颜色看看”。小陈拨通电话,报了个假姓名,让对方核对。随后就听他说:

  “没有吗?我确实是在商场消费啦!”“买过一条猪腿,怎么那么贵?”“你帮我再查查,看有没有弄错。顺便问一句,你们部门的人普通话都这么差吗?”最后对方突然挂断电话,再打过去已转入语音信箱。小陈说,这种“回敬”方式是朋友介绍的,网上也常有人介绍“经验”。

  记者在网上搜寻,果然看到不少关于戏弄短信骗子的帖子。在“东林书院”论坛上,一网友说收到诈骗短信后,回拨了4次:第一次说要订快餐打错了;第二次说自己是警察,接到举报要作调查;第三次直接骂人;第四次对方已无人接听。该网友还留下对方电话号码,鼓励众人打过去恶搞。帖子已有近4000人点击,且相关调查中超过七成的人表示赞成,并表示会参与。记者随机采访后发现,年轻人持认同观点的较多。市民殷小姐说,报警后骗子也很难捉到,该想办法不让他们继续嚣张。但也有人持异议,认为戏弄手段既花钱又不见得起作用,有些可笑。

  记者就此咨询了接受诈骗短信报警的11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表示,是否构成诈骗要看有没有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等情况,光凭收到的短信还无法判断。即便对方有诈骗意图,戏弄对方也是错误的。

  邹小新律师认为,戏弄手段一定程度寻求了心理平衡,从情绪上讲,指责对方无可厚非。不过,这种本质上“以恶制恶”的方式不值得推广,市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寻求正常途径解决。看到短信市民还未受到实质侵害,如果行为过激,不小心造成对方人身、名誉等损害,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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