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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电梯速度太慢 将其踢坏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3:13 法制晚报

  嫌电梯速度太慢 将其踢坏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为嫌电梯速度太慢,23岁的小伙子孙某一气之下将小区两部电梯踢坏。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孙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根据朝阳检察院指控,今年4月11日凌晨,孙某在朝阳区利泽西园小区等候电梯时,因嫌电梯速度慢、物业人员态度不好,遂用脚猛踢电梯,造成两部日立牌电梯损坏,致损金额达1.4万余元。被抓获后,孙某已经赔偿了物业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孙某法制观念淡薄,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毁坏公司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鉴于其积极赔偿损失,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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