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宁波:非法行医酿后果 致人死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5: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2月2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褚申尧)近日,非法行医的29岁女子王某被宁波宁海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2年底,初中文化的王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在宁波宁海县某村医疗站行医。今年5月21日下午1时许,李某因发热、头昏到王某的医疗站就诊。王某在治疗时,用1.8克林可霉素静滴,当静滴快结束时,李某突然出现口吐白沫、小便
失禁、昏迷等症状,王某与他人一起立即将李某送到镇卫生院抢救,但在到达时,李某已经死亡。经鉴定,李某系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上,短时间内超量静滴林可霉素导致死亡。案发后,王某于当日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投案,并于5月25日赔偿被害人家属37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