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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卫保洁可获财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2:00 石狮日报

  本报讯石狮“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而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不足是不少镇、村普遍反映的一个难点。昨天,记者从市环卫处了解到,为解决这一难点问题,市政府确定在坚持整治费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市、镇两级的具体责任,村(居)进行环卫保洁的资金压力将因此大减。

  具体情况为:村(居)垃圾清扫保洁费用仍由村(居)自筹,垃圾转运费用由镇财
政负责,每吨补助8元,垃圾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责;各镇按环卫专项规划要求,在年底做好垃圾转运站的征地工作,建设经费由市财政负担;村(居)购置1部专用垃圾密闭式收集车辆,镇补助1万元、市财政给予补贴1万元,由市环卫处集中公开招投标进行采购;村(居)建设1座无害化公厕,镇补助1万元、市财政给予补贴5万元。

  此外,市政府还确定,各镇要鼓励社会捐资赞助“家园清洁行动”,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形成“村规民约”,但每户收费应不低于5元,有条件的可参照《石狮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实施。设在镇、村、居的商业网点和企业所产生的垃圾,应征收垃圾处理费,征收的资金用于补贴农村的垃圾收集保洁费用。(记者吴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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