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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涉外培训首推“分享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4:30 深圳特区报

  市人事局涉外培训首推“分享法”

  出“门”学习培训回“家”共享成果

  【本报讯】(记者周元春通讯员耿秦)昨天下午,市人事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深圳市少年宫举行了“新加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成果汇报会”,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今年下半年赴新加坡学习考察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这次汇报会是市人事局首次推行“分享法”提高涉外培训实效的一项举措。

  自1996年市委、市政府实施“高级人才培养工程”以来,市人事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出国、赴港进行短期专题调研,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思维、眼界开阔、开拓创新的年轻干部,对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涉外培训的实效,市人事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涉外培训中尝试推行“分享法”,就是在培训结束后,要求学员个人必须在所在单位(部门)作学习报告,培训团组必须在所在本系统及政府相关部门之间作学习报告,与他人共同分享培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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