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邻里纠纷引发命案慎用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4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高健)从明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将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改变目前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做法。昨天,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达表示,明年,北京法院要掌握好死刑适用尺度,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要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据王明达介绍,在审判死刑案件时,要注重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对
在执行宽严相济政策的同时,为保证受害人切实得到补偿,高院还对赔偿做出新的界定。王明达介绍,确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数额,应当以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为基本依据,并适当考虑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对于被告人不具备充分赔偿能力的,被告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愿意给予补偿的,应当允许,可视为被告人对被害人的赔偿。他还表示,对于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的,可通过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等办法对被害人给予一定的救济。RJ067RJ210 相关新闻 7种贪污受贿不判缓刑 本报讯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达指出,对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其他职务犯罪,在适用缓刑、免刑的时候,要慎重对待和准确把握。对于七种贪污、受贿案件一般不宜判处缓刑: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而在案证据确实充分;主观上没有悔罪表现或者避重就轻,口头上表示悔罪,但却不如实交代罪行;索贿造成他人生活严重困难或向生活严重困难的人索贿以及贪污国家扶贫、救济款物;没有退赃和悔改表现,挥霍赃款后无能力退赔以及因其行为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的损失难以弥补,社会危害大;曾因贪污、受贿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罚处罚;赃款赃物用于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等。RJ067RJ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