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倒卖报废出租车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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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56 新京报 | |||||||||
据称为京城最大倒卖报废出租车案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通讯员崔亮)一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报废出租车倒卖给车贩子。昌平法院昨日透露,京城最大的一起倒卖报废出租车案中的3名“供应商”获刑。 检察机关指控,张淑玲、张克义、成波先后于2004年12月间,先后两次以总计50余
昌平法院认为,3人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报废汽车整车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鉴于3人系自首,并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决张淑玲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处以罚金10万元;成波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5万元;张克义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 宣判后,3人均表示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