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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倒卖报废出租车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56 新京报

  据称为京城最大倒卖报废出租车案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通讯员崔亮)一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报废出租车倒卖给车贩子。昌平法院昨日透露,京城最大的一起倒卖报废出租车案中的3名“供应商”获刑。

  检察机关指控,张淑玲、张克义、成波先后于2004年12月间,先后两次以总计50余
万元的价格将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等11家出租汽车公司的546辆已到报废年限的夏利出租车转卖给阮海全。3人分别获利50万元、11万元和18万元。

  昌平法院认为,3人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报废汽车整车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鉴于3人系自首,并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决张淑玲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处以罚金10万元;成波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5万元;张克义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

  宣判后,3人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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