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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夫40余岁少妻才一年 摩擦不断翻了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7:3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叶明蓉 通讯员王兵新

  “现在想来,她就是想打我房子的主意。我是铁了心要和她离婚了。”昨日,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年近六旬的许爹爹话未出口泪先流。

  许爹爹家住江岸区,因为多方原因,多年一直单身,一人住在近30平方米的房子里

  6年前,经人介绍,许爹爹认识了来自新洲、年仅40来岁的江女士。两人开始接触时,江女士非常贤惠,做饭洗衣、操持家务。想着自己年过半百,终于吃上了一口热乎饭,也该心满意足了。尽管江女士身边带有一个儿子,许爹爹还是不顾亲戚反对,和江女士住在了一起,一家三口享受着天伦之乐。

  共同生活了近5年,眼见江女士和儿子对自己确实不错,去年,许爹爹和江女士办了结婚证,明确了夫妻关系。

  老夫少妻,性格和想法差别不小,加之人生背景各异,便免不了摩擦,江女士态度很快变化,不再理会许爹爹的生活。有时不耐烦,还出口伤人。许爹爹感觉不对劲,和江女士谈判几次后仍无结果,即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庭上,江女士痛哭流涕,表示悔改,法庭遂判决不准离婚。

  但回家后,江女士故态复萌,不仅从生活上虐待许爹爹,还和儿子多次商议,要从精神上折磨他。偷听到此信息后,许爹爹不敢住在家里,偷偷在外租房居住。

  “现在,我一个人住在外面已经半年了,房子好像都成了她和儿子的。我可怎么办呢?”许爹爹焦急地说。

  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许爹爹所说,该房产在两人结婚前为许爹爹一人所有,尽管两人共同生活已近6年,仍属婚前财产,离婚时江女士及其子无权分割。以后,许爹爹可与旁系血亲、或其他人签订生养死葬协议,约定谁照顾自己的晚年、自己过世后房子就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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