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同名客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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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1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12月27日讯(记者李灏 实习生胡诚勇)消费者委托物流公司办理货物托运,货物到达后,物流公司却把货物发送给了另外一与收货人姓名相同的人。 据了解,11月28日,在海口某单位工作的王磊让父亲从江苏宜兴一商场购买了2件价值2900元的洁具,由商场负责发货,从江苏宜兴经广州佳宇物流公司托运至海口骏达物流公司。12月2日洁具被运送到海口骏达物流公司。但是该物流公司并没有及时通知在海口工作
后经多次催问,骏达工作人员又查一下,发现王磊托运的洁具已经被另外一个名叫王磊的儋州男子取走。儋州的王磊当天也有托运的物品到货,骏达工作人员在未经仔细确认收货人姓名与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就直接将托运单到达站一栏的“海口”改成了“那大”。据了解,儋州的“王磊”已将2件洁具低价转卖给了他人,目前无法追回原物品。 海口的王磊投诉到12315。 工商部门建议,如果再协商不下,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