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口咬掉邻居鼻尖 莽汉赔钱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35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王卫华衡群黎记者王兵)一名莽汉因咬掉邻居的鼻尖造成九级伤残,除赔偿2万余元医疗费外,近日还被法院判刑3年,缓刑4年。

  33岁的周某与襄城区卧龙镇毕庙村村民徐某是邻居,今年5月12日,他因屋后排水问题与徐某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

   法院审理查明,周某在混乱中被徐某咬伤拇指,恼羞成怒的他一口咬掉了对方的鼻尖。法医鉴定徐某的面部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周某向徐某支付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2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