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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保护“金字招牌” ——记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01 解放日报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品牌意识越来越强,一些侵犯知识产权的“傍品牌”、“搭便车”行为也随之出现。近年来,杨军律师代理企业打了不少品牌侵权诉讼,维护了这些企业的合法权益。

  1996年至2003年,美国星源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星巴克”等中英文商标。2000年3月,星源公司授权成立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在我国多座城市开设星巴克咖啡连锁店

  不久,美国星源公司发现,成立于2000年3月的上海星巴克公司在其南京路分公司经营的咖啡馆内大量使用“星巴克”中英文标志及图形近似的服务标志,于是向法院起诉。

  作为美国星源公司的代理人,杨军广泛采集证据,证明原告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宣传,从而使“星巴克”商标在中国内地广为人知。上海星巴克公司及南京路分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最后,星源公司赢得了这场诉讼。

  张小泉剪刀历史悠久,当上海张小泉被杭州张小泉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告上法庭时,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杨军是上海张小泉的代理人,她发现上海张小泉作为企业名称早在1956年就开始使用。为还原历史,她多次到档案馆查资料,一次次走访企业的老职工,用自己的真诚打动那些原本不愿意作证的老人。法院最终采纳了杨军的意见,驳回原告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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