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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自称祖父病重欲卖处筹钱 遇民警查问抵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21 南方新闻网

  家庭贫困,爷爷病重急需用钱,一少女愿以5000元出卖“处女身”,以尽孝道。昨日(28日),一名自称“小林”的女孩欲做出此举,记者前往暗访,与“小林”碰面,发现诸多疑点。警方称,即使女孩身份属实,“卖处尽孝”也已涉嫌变相卖淫。

  市民接陌生电话“引诱”

  在福田开窗帘布艺店的老板李先生接到一个陌生女子打来的电话,对方介绍说自己是龙岗的,姓陈,有个老乡刚从老家农村到深圳来打工,家庭贫困,但爷爷长了肿瘤,要动手术急需1万多元钱,愿意以5000元卖自己的“处女身”。李先生把情况反映到本报。

  记者以李先生朋友的身份,与陈女士通话表示“有兴趣”。陈女士详细介绍,她这个老乡叫“小林”,才17岁,刚从四川

南充过来,目前在龙岗荷坳一个工厂打工。陈女士强调,“小林”身高1.6米左右,长得漂亮,可以跟记者见面谈。随后,记者与其约定在荷坳的金源百货门口碰面。

  少女赴约无法证明身份

  昨日下午2时多,一名身穿黄色上衣,面相清秀,看似年幼的女孩来到约见地点,她就是“小林”。据其自我介绍,她老家在四川南充的一个贫困乡村,爸妈早已

离婚各自组建家庭,她自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为了帮爷爷看病,上月初来深打工,在联力厂做事,一个月才500多块钱,现在还没有拿到工资。

  “小林”可怜地说,没有其他办法了,希望找个人资助她5000元钱,她愿意把自己的“处女身”卖给他。如果相处好的话,还可以长期相处。“小林”怯生生地说自己年纪小,还没交过男朋友,请记者放心。记者提出想看身份证,她称没带,工厂厂牌也拿不出。见记者有怀疑,“卖身女”作势要走。

  遇民警查问变脸抵触

  记者将“卖身女”情况反映给警方后,当地辖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小林”带走调查。民警让其出示身份证、暂住证,其均未能提供,并有强烈的抵触情绪。联力厂负责人也确定其并非该厂员工。目前,警方仍在调查其真实身份。

  警方负责人表示,无论“小林”身份如何,其卖“处女身”的行为已涉嫌卖淫。对此,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毅也表示,“卖身尽孝”的做法荒唐愚昧,不管“小林”出于什么目的,如果她真的接受了他人的钱款,并发生了性关系,就属于卖淫行为。轻则警告处以罚金,重则劳动教养。(记者卢先兵 庄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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