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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间 五环内禁放烟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5:29 法制晚报

  市烟花办提醒市民——

  元旦期间 五环内禁放烟花

  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市烟花办提醒市民

  元旦期间 五环内禁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 市烟花办提醒广大市民: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元旦期间本市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截至目前,本市已查获烟花爆竹案件80起。其中,非法运输27起,非法销售7起,非法储存36起,私放2起,非法携带8起;处理涉案人员106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102人、罚款3人。

  同时,收缴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14600万余头,销售价值达305.6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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