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垃圾处理费和水费“捆绑征收”标准初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0:40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市环卫处获悉,我市酝酿多时的垃圾处理费和水费捆绑征收新办法已获市政府和泉州市物价部门原则同意,市政府将于近日召开听证会。若听证会获通过,从明年起,我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将主要采用和水费捆绑征收的新办法,原有的单独收费办法将只在局部范围和特殊情况下使用,且收费标准有一定变动。

  明年居民用水每吨可能加收0.5元

  据了解,我市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主要原因是原单独收费办法存在较多的问题,如实际收缴率低、征收成本过高等。委托供水公司代征后,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较好的解决。从今年年初起,市环卫处即着手调查、核算,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对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标准为每户每月15元,折算成水费后约0.7元/月。这一征收标准在市政府办公会上获原则同意,并确定垃圾处理费拟于2007年元月1日起按新办法征收。但考虑到居民的承受力,市政府决定采取一次听证、分段实施的办法执行这一标准。市有关部门目前正酝酿召开听证会有关事宜,若听证会获通过,2007年—2009年,居民用水实际加收费用为每吨0.5元。

  对特殊垃圾产生主体灵活收费

  市环卫处领导表示,市政府已有比较周全的考虑,对特殊垃圾产生主体将采取更加灵活的收费办法。对垃圾产生量和用水量平衡的企业和商家,采取和水费捆绑征收;对用水量大垃圾产生较少及几乎不用水的企业和商家,按实际产生垃圾量征收;对沿街店面、室外大排档、固定小摊点等,按固定标准按月征收。此外,对学校、困难群众等较特殊群体,也将出台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收取标准和办法将在听证会通过后向社会公告。

  两镇两办村居一律不再收费

  市环卫处领导表示,采取新办法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全市环境卫生保洁质量。而在石狮市区范围内,环卫二元化的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未来的需要,尤其村居收费乱、保洁水平差已严重影响到整个市区的环卫保洁质量。在新的收费办法正式实行后,市区两镇两办各村居一律不得再向居民收取垃圾处理费,其保洁所需费用来源为按新办法统一征缴的费用,由市财政按一定比例拨付。市有关部门将就此建立监督机制,严防新办法实行后村居乱收费。(记者吴汉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