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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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6: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吕闵)西安外事学院今天向全国民办学校发出倡议,倡导民办高校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民主管理,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倡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牢记民办教育所肩负的崇高历史使命和重要社会责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坚定地承担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而光荣的任务,把国家民族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
西安外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普通高校,创建于1992年,现已从创建之初的几间教室发展到拥有10.5亿固定资产、2020亩的花园式校园、30579名在校生的全国著名民办高校。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授予“陕西省文明校园”称号,学院院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黄藤12月20日荣获“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荣誉称号,受到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和表彰。 对于这个倡议的意义,黄藤说:“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多年来,广大民办学校的创办者和师生员工爱党爱国,无私奉献,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由于新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时间还很短,加之各个地方、各个举办者、各种类型、各个学校差异较大,发展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当前,在举国上下奋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民办学校尤其需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办学行为,共创和谐校园,把自己的行为与党和政府的期望、国家和人民的要求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民办教育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 12月21日,西安外事学院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定改西安外事学院“董事会”为“理事会”,再此重申,西安外事学院董事将不在持有学院股份,进一步强化公益意识;更加重视发挥党委作用,始终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国家和人民的需要、社会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