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妙龄女轻率付出咽苦果 同居生子后男友却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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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7: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记者叶繁 通讯员王兵新 “小孩还只有两个月大时,他就不见了。我以后可怎么办呢?”昨日,江岸区法律援助热线里,传来一女子焦急的声音。 这名女子名叫欣怡(化名),据她称,她今年才24岁,来自湖北宜城。去年以来,
去年9月的一天,一男子到酒店用餐,欣怡上茶时不慎将茶水泼到他的衣服上。该男子不仅没有吵闹,反而一笑了之。餐后,欣怡赶紧道歉,得知他姓赵,在汉口做生意。 此后,赵某隔三岔五地来酒店用餐,两人逐渐熟识,很快租房同居。 5个月前,欣怡生下一小孩。但赵某的态度却变了,且以孩子吵人为理由,渐渐不回租住地。就在孩子2个月大时,赵某以出差为由离开,从此没有回来。欣怡多方寻找,但一直杳无音信。 “我只知道他原来住在常青花园那一块,但具体是哪里我也不清楚。现在我又不能工作,我们母子两人可怎么生活呢?”欣怡话语中满是焦虑。 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欣怡只要能证明,孩子确实是她和赵某所生,赵某就应该负有照顾、抚养该孩子的责任。但对欣怡而言,她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赵某,才能解决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