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促销却拿水货作赠品 顾客讨说法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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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7: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通讯员程新刚、李金明报道:赠送的商品,就能不保证质量?昨日,新洲区的陶女士,在工商执法人员的介入下,终于讨得说法。 12月26日,陶女士到新洲某商场购物时,见手机柜台正在促销:“买手机赠精美手表一只。”刚好准备更换手机的陶女士,挑选了一款诺基亚3120手机,获赠一款精美的石英手表。
谁知第二天,手表不转了。陶女士找到商家要求更换,促销员称:这是赠品,不保证质量的。 陶女士遂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执法人员到场了解实情后,明确指出,根据有关法规:赠品也应保证质量。经过调解,商家同意重新赠送与手表价值相等的代金券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