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农民猎食鹅喉羚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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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8: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29日电新疆拜城县两农民因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日前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拘留。 艾某、达某是拜城县克孜尔乡农民,今年11月初他们携带5只自制铁夹子来到鹅喉羚经常出没的拜城克孜尔河一带,选好鹅喉羚经常行走的路线设下铁夹,将两只鹅喉羚夹住杀死,放血剥皮后把鹅喉羚的内脏、头和皮毛遗弃在现场,将肉带回家中食用。
12月5日,拜城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后,在案发现场寻找到被杀害的鹅喉羚的皮、血迹等,随即将二人抓获。 鹅喉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雄性在发情季节,喉部和颈部特别膨大,好像甲状腺肿胀,状如鹅喉,因而得名“鹅喉羚”。(崔玉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