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出租车司机的罪犯李伟昨日枪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9: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郭欣)昨日上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处决大会,10名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的罪犯分别在渭滨区、陈仓区、眉县、陇县被执行枪决,其中包括2005年4月9日在陇县杀害出租车司机的罪犯李伟。 2005年2月,被告人李伟从青海省大通县购得非制式64式手枪1支及子弹20发。同年4月5日李伟与袁蕊合谋去陇县实施抢劫,后两人来到陇县住下并伺机作案。4月9日下午5时许
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李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于当日上午验明正身,执行枪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