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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退房变相炒房此路不通新的注销登记操作程序无锡市元月1日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戴琳报道想通过退房来进行期房转让的炒房行为将被彻底禁止。昨天从市房管局产权监理处获悉,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注销登记操作程序》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程序将有效地控制期房转让。

  据了解,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日益频繁,少数购房者,因无力继续支付房款、对所购房不满意、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等,需要变更
、解除合同去解决矛盾。

  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炒房者变相通过变更、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去牟利。市产监处有关人士表示,为进一步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对炒房转让合同而申请注销登记的,一律不予办理。

  对商品房竣工满一年或者已办理了商品房初始登记销售的,以及已购买2套以上(不含2套)商品房经备案但未办理房产证或有2套以上产权房屋的,原则上都不予办理合同注销登记手续。

  这名人士说,注销合同,办理退房并不是全部关死。因直系亲属间主体名称需要变更解除合同的、经法院裁定或仲裁委调解解除合同的、当事人死亡引起合同调整的、在同一销售楼盘里进行换房需要解除合同的,可以直接到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登记大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注销登记手续。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改变设计、不及时交房、不按约付款等违约行为及其它需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须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合同注销登记手续。新程序规定,合同注销48小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方能在网上销售签订合同并登记备案。合同注销48小时内,可以从房地产市场网的楼盘表中查看到该套处于待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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