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人讨名誉权索12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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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2:28 法制晚报 | |||||||||||
涉案书引用病例,从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探索易性病的病因和来龙去脉等。 杂文家吴兴人 探索易性病的病因 著有《纠正上帝的错误》 引起书中人不满
变性人讨名誉权索124万 出版销售该书的出版社、书店同时被告 今天上午 作者接受采访时称不知被起诉 本报讯 (通讯员 谭北川 记者 王巍)认为《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变性人高某将该书的出版方上海文艺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作者邵传烈以及销售传播该书的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同诉至法院索赔124万元。 记者今日获悉,东城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 高某是一名变性人,他在诉状中称:由杂文作家吴兴人(本名邵传烈)所著的《纠正上帝的错误:“中国变性手术之父”何清濂的非常记忆》(简称《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上海文艺出版社于2005年8月第一版印刷8100册后,在全国新华书店上市,并在新浪网上刊载。 该书第231、232页包括关于高某的章节,作者使用了高某的真实姓名。高某称,作者引用某报未采访其本人而发的侵权报道,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隐私权,使自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无法稳定工作,居无定所。 高某认为,易性病人的人身权及其人身权所包含的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皆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变性是自己的隐私,被告未征得原告同意,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书中、在新浪网上连载,这种宣扬、传播自己变性隐私的行为,构成了对自己的名誉侵权。 故高某请求法院判令上述四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124万元,同时要求该书再版时删除涉案章节内容,判决第四被告将新浪网读书频道中对自己名誉侵权的内容予以删除。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日连线 作者表示不知被起诉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了身在上海的杂文作家,《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的作者吴兴人,当他听到自己被高某起诉的消息时表示“还不晓得”。 他表示,书中的相关资料是从从事外科整形的何教授手里得到的,应该都是经过授权的,自己在处理时也都相当慎重,以前从未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同时他表示,书中使用的名字应该都是化名而非真名。 上海文艺出版总社法务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被起诉等事情一概不清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