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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被害方变成了被告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3: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2月30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周云剑)昨天,宁波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被告人葛贤军、陈长月、汪秀甲、葛飞军等六人提起公诉。

  今年7月31日上午,对于宁波宁海人葛梅英来说,是个永远不能忘记的日子:骑摩托车出门的丈夫汪文义被汽车撞倒了,十多天以后撒手离世。这对葛梅英晴天如同霹雳一般,
一场车祸夺走了家里的顶梁柱。十几天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对于葛梅英以及她的亲属来说,是无比漫长和难熬的。因为,在这些天里,不仅要承受随时失去亲人的痛苦,而且要为车祸讨说法而四处奔波。

  车祸发生后,汪文义的家属一直不断跟肇事方联系,协商赔偿事宜。他们希望肇事方能一次性赔偿50万元,了结这件事。但肇事方一直没有露面,只是在电话里讲赔偿好商量,这使得本来已经倍受折磨的汪文义以及葛梅英的亲属情绪变得很容易激动。车祸十几天后,躺在医院里的汪文义已经到了弥留之际,家人无奈,把汪文义抬回了家,当天汪就离世了。今年8月10日11时许,葛梅英的兄弟及外甥葛贤军、葛飞军、葛鸣峰等人无奈之下来到肇事方所在的单位办公室,希望能够与迟迟不露面的肇事方商谈车祸的事情,但肇事方采取了回避方式。气愤的葛家兄弟拿起办公室的热水瓶砸在了办公桌上。同天下午15时许,万分悲痛的葛梅英及其家人以及汪文义的家属20多个人,聚集在汪文义家里。这时,门外突然来了两个人,后来才知道,其中一个是交警,一个是法医,他们一进门就说要把尸体拿去火化了,赔偿的事情等尸体火化后再商谈。家人一听,顿时变得情绪激动起来。此时此刻,突然有人提议,赔偿事情还没谈妥,还想把尸体火化了,这太欺负人了,我们把尸体抬到他们家里去闹一闹,不来谈就不抬出来。提议一出,20几个人就纷纷响应,于是,男的去推藏尸柜,女的拿上供品,往肇事者家里抬去。肇事方家里没人,锁着门,没法子,葛梅英的兄弟葛贤军、葛飞军、葛鸣峰以及其他亲属陈长月、儿子汪秀甲等人,去找来锄头、榔头、铁凿等器具,敲肇事方的防盗门、防盗窗。众人怒气冲天,没多久就砸开了大门,随后,葛飞军、葛鸣峰等人就把藏尸柜拉进去,其他亲属在肇事方的屋里把供桌和供品摆放好。一直到当晚23时许,在公安局领导及街道领导的劝说下,葛贤军等人才把尸体抬回了家。

  逝者已逝,汪文义的突然离去值得我们同情,肇事方的回避态度令我们不齿。但是同情归同情,最后情绪激动的家属以及亲戚将事情演变成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一幕,的确令人遗憾。因为对于葛梅英来说,失去丈夫已经万分悲痛,现在还因为这件事情,使自己的兄弟、儿子、外甥等亲属将受到刑事处分,这个结果将让她更加难以接受。道义上,对于家属的过激行为我们可以理解,因为如他们自己所言:“我们只想肇事方能出个面,跟我们谈谈赔偿的事情。但是肇事方却始终没有出面,只在电话里假意应承,这种态度惹恼了我们,我们只能采取这样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闹一闹来促使他们赔偿。”但是,在法律上,他们不得不为自己的过激行为负责。事情发生后,葛贤军等人都非常后悔,因为他们不懂法律知识,他们觉得自己只是为了能促使对方赔钱,不知道砸人家的门窗,把尸体抬到人家家里的行为是违法的,这在他们眼里是非常简单的行为,却要使自己负法律责任,也使自己从被害方变成了被告方,忍不住感慨万千。

  法律链结: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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