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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得守规矩清仓不能乱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0:40 大连晚报

  新《办法》实施后,名目繁多的打折、赠券等促销花样将受到限制

  打折得守规矩 清仓不能乱喊

  ■本报SH报道组

  每到年终岁尾,各大商场的促销活动总会一浪高过一浪——你打折再返购物券,我就直接返还现金;你满200元返120购物券,我就满200送150元积分卡……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去年10月国家六部委已联手推出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对销售商的各种违规促销手段作出了一一限制和处罚规定,但在节前的促销浪潮中,个别商家仍在使用这样或那样的违规促销手段。而我市工商部门也将采取措施贯彻实施新的促销管理办法,整顿违规促销。

  记者目击

  违规促销手段一一数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我市一些临街商家及大型商场,发现从圣诞节前开始,众商家的促销活动就大张旗鼓地开始了,在元旦新年前后促销活动达到高峰期。据了解,从每年圣诞到农历春节这段时间是商家促销的黄金时期。记者按照新颁布的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一一对照,发现了个别商家存在的一些违规促销手段。

  ●目击一 :“全场促销”扯大旗

  新规:最高可罚3万元

  12月29日,记者走访我市天津街、二七广场等商业街时,发现大多服装商家都挂着“为迎接新年,全场低至2折”的促销广告。当记者走进服装店时,却发现一些店里只是部分商品打折,而“著名品牌和当季服装”,却不在打折商品的行列。

  在沙河口区一家大型商场,类似的现象也有出现。在其中一家服饰柜台挂着“全场货品低至30元起”的宣传牌,里面熙熙攘攘地围着不少顾客。记者问一名营业员,里面的衣服是不是都是30元一件?对方拿起一件白色T恤称,全场只有这一种服饰是30元钱一件。

  按照新《办法》的规定: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方式、规则、期限、商品的范围等。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和商品,应当明示;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违规者最高可罚3万元。

  ●目击二:天天喊清仓仍在经营

  新规:不得虚构清仓、拆迁等事由

  “亏本清仓,跳楼价大甩卖,机会难得,赶紧抢购……”在西安路上,一家皮鞋专卖店正用高音喇叭反复广播,记者在店内发现,最便宜的皮鞋价格为30元一双,而记者从附近一些店铺了解到,该店自从开业以来就一直挂着清仓的标语,并不时地有新货上架,“一个清仓的口号喊了几个月,所谓的关门恐怕也遥遥无期。”西安路居民陈先生表示。

  新《办法》的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目击三:特价限量商品不知数量

  新规:限量促销要明示具体数量

  记者在中山路附近某运动品牌专卖店的促销广告中看到43码运动鞋断码特价销售,但走进该店时,店员却告诉记者,该码的鞋早已售完。而在我市其他一些大型商场,特价商品种类众多,很多柜台都悬挂着数量有限,欲购从速的说明。而当记者问及这些特价销售柜台究竟有多少特价商品等待出售时,很少有服务员能说得出来。

  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目击四: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新规:不能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

  沙河口区一家大型商场的服装柜台正在做降价促销,当记者问及特价服装是否可以退换时,商家表示如没有磨损,可以参与退换。而当记者走到一家“120元起促销”的服装卖场时,店员明确表示“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记者在部分服装店内看到,许多“特价促销”产品不让试穿,有的销售人员更是理直气壮地说:“既然想买便宜货,你就得自己去碰运气,这么低的价格,我们不能保证什么质量,更没有售后服务。”而有的经销商甚至会向顾客提出此类服装只提供本店购物小票,不开具正式发票等要求。

  新《办法》中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要求提供促销商品发票或购物凭证的,零售商应当即时开具,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目击五: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

  新规:“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失效

  在一家商场的打折商品区,迎新年特价销售的招牌醒目大字下,还标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小字,一家内衣品牌的销售人员说她没有听说新《办法》的出台,目前也没有接到宣传中不许再出现“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通知。

  新《办法》规定:零售商销售促销商品提出的“保留最终解释权”,是单方面的格式合同条款。因此,零售商无权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

  消费者得参透“数字游戏”

  在采访中有的商家向记者透露,为了获得利润,商家有很多“秘密手段”。从事零售业多年的服装店经营者宋先生告诉记者,商家打折促销期间获得利润有几方面渠道,一是售价上扬;二是限制参加返券活动的品牌,并控制参加活动商品的销售量;三是不及时返回供应商的货款。“从表面上看,消费者是从打折和返利中得到了实惠,但所谓的折扣和返利很多是数字游戏。”宋先生说,商场之所以选择返券,是因为这样的促销方式能够留住顾客在商场多次消费。

  消费者于女士告诉记者,为了消化手里400元的购物券,她最终在商场消费了3000多元。“以100返50为例,从表面看,是打5折,其实细算一下,花100元买150元的商品,是打6.6折。100返100,100返60,以此类推,细算一下根本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划算。”宋先生表示。

  与返券促销相比,直降是“一次性消费”,似乎能够实惠些。然而,商家也把账算得很精。12月30日,在一家促销方式为“满200送100”的商场里记者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按这样的折扣打折,有的是“满100送50”、“满300送100”……有的不返现,直接打折。该商场有明确规定,不同打折方式的商品不能累积返现金。服务员告诉记者,一双标价为621元的男式皮鞋是9.5折以后再返现。如此计算,折后价格约为590元,计算一下,还不如不打折直接返现的价格划算,而服务员说是厂家的政策,坚持一定要折后再返现。

  工商部门

  将采取措施贯彻实施新规

  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从1月1日起,我市工商部门将采取措施贯彻实施新的《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依据《办法》对各种违规促销、促销陷阱进行整顿,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大部分的消费者没有听说新《办法》的出台,但都表示对商家虚假促销很反感。大部分零售商对于新办法的实施也表示只听说过新政策,但没有接到相关的文件通知。“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对自己要买的商品要有所了解,在购买之前要货比三家,在遇到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时候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对商家的促销活动也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商家还是要从消费者身上获取利润的,因此,对价格差异很大的促销活动要提高警惕、确认无误后再购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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