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取消太阳能过不了验收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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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00:50 大连晚报 | |||||||||
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新建和改建的低层、多层住宅建筑要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擅自取消太阳能过不了验收关 ■见习记者 常可娃
■首席记者 张晓昭 本报讯 市建委建筑节能处负责人日前表示,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工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他是针对目前个别企业新建住宅楼时不认真执行“太阳能热水器一体化设计和施工”规定而讲这番话的。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以及建筑节能需要,我市于2005年年底开始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同时规定,所有新建和改建的低层(别墅)、多层住宅建筑,必须按“大连市太阳能热水器建筑设计导则”,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一体化设计和安装。 这位负责人说,小高层、高层住宅及其他公共建筑可依据开发单位和使用者的要求,确定是否进行太阳能热水器的一体化设计施工。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相结合应做到“建筑立面整齐美观、协调有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