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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亲属间"活体器官捐献"法律不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1日11:45 台海网
□《事业屡失败 一青年想捐肾》后续 台海网1月1日讯 (记者 房舒) 要捐肾的小范找到需要的人了!本报2006年12月29日报道见报后,一位漳州的叶先生打来电话表示,他的同事急需健康的肾脏。但昨日记者却从厦门市红十字会遗憾地得知,目前国内不允许“活体捐献”。 关于宁德青年小范想捐出自己的肾脏,帮助有需要的人的消息见报后,漳州读者叶先生就立即拨通了本报的热线,他告诉记者,他的一位同事患有肾病,2006年刚转成尿毒症,非常需要健康的肾脏,挽救他年轻的生命。而这位年轻人也是A型血,与小范的血型相吻合。挂断叶先生电话,记者马上拨通了小范的电话,听记者介绍完情况后,小范欣然表示同意。 但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红十字会得知的消息却令人沮丧。因为目前国内尚不允许活体捐献,因此小范和叶先生同事的愿望将有可能落空了。红十字会杨主任向记者介绍说,国家有关方面出于对授受双方可能会私下存在金钱交易的顾虑,因此按照规定活体之间的器官捐献,只能捐给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