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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爸爸”突然离世引起遗产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0:10 大连晚报

  我市一名拥有两千多万元净资产的公司老总五次结婚,生育了9个子女;他赠给其中一个子女两套公建房

  “富爸爸”突然离世引起遗产风波

  ■实习生吕晓琳本报记者化冰

  本报讯我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老总张某,有净资产两千多万元,他先后结过五次婚,留下子女9人,2005年,张某突然病死,没有留下遗嘱。张某长子接管张某公司,拒绝其中一个异母兄弟分割遗产,异母兄弟的母亲通过律师与张某长子协商,要回同等价值的两套房子,并获得遗产155万元。

  父亲猝亡留下遗产问题我市一建筑工程公司老总张某前后结过五次婚。五个妻子共为他生育了9个子女,张某为每个子女购置了价值不等的房产。张某与第四任妻子李某结婚后,生下儿子李小亮,他比较喜欢这个儿子。

  2004年4月,张某赠给小儿子李小亮(5岁) 两处公建房屋,总价值为270余万元,并为李小亮办理了产权证。2005年1月,张某与李某离婚。2005年5月,张某的企业极度缺钱,想到银行贷款,银行需要抵押。为获取贷款,他向房产部门申请,将李小亮的公建房屋的产权人重新变为张某本人,并以此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180万元。当时李某同意前夫的这个做法。

  2005年7月,张某在外地突发疾病死亡,当时没有留下遗嘱。张某的企业由张某的长子接管。李小亮的母亲以监护人的身份,代表李小亮要求参加继承遗产时遭到张某长子张某某的拒绝,因为当时张某某知道,李小亮的房子已经被张某即其父亲更改了产权人,并作了抵押。张某某认为,李小亮的两套房子,已经过户到父亲那里了,就不应该再给李小亮了。李某找到辽宁事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伟寻求解决办法。

  律师摸清遗产底细

  律师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先后深入公安、房产、银行、工商等部门取证,搜集了有力证据,然后,对张某某 控制的张某的企业财产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同时与张某某直接对话。

  在与张某某的接触过程中,律师提出如下的观点,首先,李小亮的两处房屋被张某私自过户抵押是违法的,这个做法是无效的,应予撤销,该两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是李小亮。因为,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中关于财产赠与的法律规定,张某的赠与行为已经实施并生效,房屋所有权已经属于李小亮所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在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情况下,才能代替被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李小亮也是张某的子女,完全有权利继承张某的遗产,张某的遗产情况,律师方面已经大体查清。现在有关部门已经冻结了公司的账户,查封了公司财产,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对其不利。如果协商解决,李小亮方面愿意做出一定让步。

  异母兄长终于让步

  张某某在经过几天的考虑后,主动与律师联系,同意协商解决此事。李小亮母亲李某在律师的陪同下,与张某某进行了协商,经过几个回合的协商终于在去年10月初,达成了一致意见:因为原来那两套房子已经另有用途,张某某同意在一周内,为李小亮置换同等价值的另外两处房屋。张某某在三日内,一次性给付李小亮155万元作为遗产分割的补偿。

  据了解,现在此案已经办理完毕,李某表示可以接受这种结果。(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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