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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瞒着老婆把房卖 法律“做主”收回房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7: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文励鹏

  朱某和胡某结婚后,在洪山乡余家湖买了一套私房,登记时用的是丈夫胡某的名字。2005年底,考虑到女儿2006年要高考,夫妻俩商量,由朱某到女儿学校附近租房陪读半年,胡某另住一处,房子则租给熊某,为维持生计,朱某一直在学校附近打零工,很少回家,丈夫胡某在外忙生意,两人也因此很少见面。

  不料,到了2006年2月,当朱某回去找熊某收房租时,熊某明确表示,他已花18万元将此房买下,并拿出房产证给她看。房产证显示:此房确实已在2005年12月21日过户给熊某。朱某急忙找到胡某问明情况,胡某爽快地表示:“卖房的钱已经花光了。”朱某差点气晕。

  丈夫为何要瞒着她将房子卖掉?钱又到哪里去了?为解开这个疑团,朱某经过一番艰难调查,这才知道胡某在做生意过程中有了“相好”。由于开支大,打起了卖房的鬼主意。可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朱某的同意是不能卖的。胡某便使手段,骗到一份公证书,硬是把自己公证成“未婚”,然后拿着假公证书去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把房子过户给熊某。

  2006年2月17日,在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堂军的帮助下,朱某将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该局颁发给买主熊某的房产证。2006年5月,洪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卖方胡某的身份未尽严格审查责任,撤销其颁发给熊某的房产证。被告不服,上诉到武汉市中院。武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12月26日,朱女士接到武汉市中院的终审判决,百感交集:被老公偷偷卖掉、并且过了户的房子收回来了。

  记者昨日了解到,诉讼期间,朱某与胡某办理了协议离婚,女儿归朱某抚养,但目前两人还没有对房子作出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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