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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存鞭卖鞭13人被拘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11:41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夏晶 通讯员黄进明 杨勇)13名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者,昨日在拘留所内度过2007年元旦。 12月31日19时开始,在市政府元旦禁鞭执法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614支禁鞭执法小分队深入到街道社区、里巷广场和江岸后湖、青山大洲村等地巡逻执法,重点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当晚行动中,执法小分队共查处涉鞭案件40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70余箱,处罚44人。 其中,江岸区岱家山585号的丁某、建设村369号的朱某、四唯街袁家墩附97号的代某、江汉区红旗村8-1号的刘某和下牯牛洲3村的李某等13人,因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5天。 另外,青山凤凰村38号的朱某和江岸区汇龙花园的秦某等31人,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受到罚款或警告的处罚。 民警再次提醒,我市除春节期间有条件地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