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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保洁员状告肇事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11: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姚村社)去年12月21日,本报以《停药月余无钱医治受伤保洁员陷困境》报道了来自蓝田县农村、干了10年保洁工作的惠养民,4个月前在工作中被一辆中巴车撞伤无钱继续医治的消息。如今,躺在病床上的惠养民借款1100多元,向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肇事司机蒲某,近日该院已受理此案。 昨日上午,在环城南路仁义村建材局家属院门卫房(老伴在此看院子)里,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惠养民。老人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实在是没有办法,1111元的诉讼费还是向这个家属院的熟人借的。一位叫贾正文的法律工作者近期一直义务为惠养民的事情奔波,他告诉记者:“诉讼请求中要求肇事司机蒲某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57051.05元,按有关规定诉讼费得交2222元,碑林区法院立案厅的同志考虑到惠养民的实际情况,免除了一半费用。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也表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后续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