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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矿泉水引起的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0:2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我的香港朋友住宾馆,喝水只习惯自己烧开水或自带水,不喝客房有偿提供的瓶装水,今天退房时,服务员却说房内一瓶矿泉水被拧开过了,还认定是我朋友喝过的,要求照价付款。没喝却被冤枉,想要个说法,大堂经理却迟未谋面,感觉住客的权益得不到尊重。”宾先生愤愤不平地说。这是2006年12月31日发生在玉林某宾馆内的一件尴尬事,事后大堂经理梁小姐了解情况后,真诚地向宾先生和他的香港朋友道歉,表示是员工检查疏忽,将加强培训管理。

  一桩小事搅坏了心情

  记者赶到该宾馆,在大堂见到了宾先生和来自香港的张老先生。宾先生认为,由于该宾馆环境舒适、服务周到,他大多是介绍外地来玉的朋友住此,可这小事一搅和让他感到失望。他说,当天早上到客房接张老先生准备去退房,当他们走到电梯口时,两名服务员追上来说房内一瓶矿泉水有被拧过的痕迹,认定是张老先生喝过,由于是有偿物品,使用过要照价额外加收2元。对此,张老先生很肯定地说:“没喝过!”宾先生认为,他理解服务员可能检查疏忽,即使没喝过他也可以为这瓶水埋单,但不能一口认定就是张老先生喝的。

  确实没喝过却被冤枉

  张老先生告诉记者,他接近70岁了,昨晚9时许从香港到达玉林后,由于曾经在该宾馆入住,感觉各方面条件还可以,一下车就直奔总台办理入住手续。由于信任宾馆的管理制度,进入房间后也没刻意检查摆设物品是否齐全完整。因为他习惯每逢外出住宾馆都尽量使用自带物品,所以连宾馆免费提供的毛巾、牙刷等物品都不用,更不会用有偿提供的任何物品了。当晚喝的是自己用热水壶烧的白开水,没碰过客房内的瓶装矿泉水。服务员检查后说,在瓶口盖子很隐蔽处有拧过的痕迹,瓶内的水很满,但只要有拧开过的痕迹就等于喝过。对此,张老先生认为,如果真的喝过,他会如实付款,住得起酒店就没有必要为2元/瓶矿泉水而隐瞒;何况他没有喝过,这状况可能是该房间以前的住客使用过留下的迹象,服务员没有客观调查清楚就把责任全推到他身上,这样的做法实在不妥。

  宾馆愿承担责任

  对此,一位自称姓梁的女大堂经理解释,对于事情发生后,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主要是当时她正好在另外一家宾馆办事。听了宾先生和张老先生的叙述,再调查当时那两位服务员的做法,她认为,这是该服务员的服务意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未能在客人入住前及时对客房所有物品仔细清点检查,反映出服务上的一些疏忽。她说,这瓶矿泉水可能是以前的住客拧过,不能说一定是张老先生喝过,其经济损失由宾馆承担,并对其房费进行打折优惠,对于造成客人的不愉快、耽误行程则表示歉意,今后会加强服务员的培训管理,提高其细心周到的服务意识,为住客打造舒心的住宿环境。

  入住前宜检查物品的完整性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国锐律师事务所的邓国雄律师,他说,按照常规,宾馆的服务员在下一位住客入住房间前,有义务仔细检查房内任何物品的完整,发现有损坏的物品应该及时上报,避免让入住客人成为“替罪羊”。或者带房客到房间入住时,当面检查物品,双方心中有数达成共识,避免纠纷的发生。

  (报料人:宾先生 稿费20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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