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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取缔“饲养场” 骡子挪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12:46 法制晚报
城管取缔“饲养场” 骡子挪窝 来京打工没找到活,于是买了两匹骡子在健翔桥西南侧一处待拆迁的平房区养着,有空就拉车到四环外卖水果。 今日上午8时30分,海淀城管花园路分队取缔了这个“饲养场”。 “我不知道这儿不让养骡子。我们找了一个星期才找到骡子住的地方。”上午8时30分,海淀城管花园路分队的队员到“饲养场”找到饲养骡子的主人时,对方还这样辩解。 此人自称姓张,是来京打工的,最近没有找到活,于是从丽水桥附近一个老乡处以每匹5000元的价格买了两匹骡子,同时买了一辆马车,准备出售水果。他声称一般都是赶车到较远的四环外卖,还没几天呢,就被城管给查处了。 据介绍,根据规定,禁止在城镇地区饲养家禽和家畜,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每只(头)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城管队员的要求下,当事人已经将饲养的骡子赶走。 文/记者 洪雪 摄/记者 曹博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