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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在业主家摔伤了谁来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5:18 杭州日报

  热线见习记者 孙磊 通讯员 林法

  临安蒋阿姨,从中介公司请了个保姆来家擦木地板、玻璃窗。蒋家楼梯没有安装扶手,而为了保护木地板,蒋阿姨铺了硬纸板,二楼铺设的硬纸板悬空突出。结果保姆搞卫生时,一脚踩空,脸破了相,还摔断三颗门牙。

  保姆捂着嘴把蒋阿姨和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近4万元。

  中介公司说,公司只提供中介信息服务,双方是居间合同关系而非雇用关系,到哪家干活是保姆自己决定的,后果也应由业主和保姆承担。

  蒋阿姨觉得,自己是和中介公司发生合同关系,钱也是交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给保姆,理应由公司赔偿。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院是这么判决的:中介公司赔80%,因为钟点工每小时工资8元钱,公司要抽取2元,这属于雇用关系,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钟点工没有注意自身安全,也要承担20%。蒋阿姨不用赔一分钱。

  请保姆干活在如今已是稀松平常的事了,无论对业主还是对保姆而言,干活意外受伤总是个疙瘩。记者了解到,苏州搞了这么一套方案:该市妇联下属的家政服务机构日前已正式与10名保姆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批保姆“员工”就此诞生;今年要全面铺开“保姆员工制”,也就是说,苏州的家政服务公司不再充当“中介”角色,而是以“娘家人”身份帮助解决各类大小事务,并且为保姆们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据悉,苏州有2万“保姆”,这样一场“员工制革命”所带来的影响和震撼无疑是广泛而又深远的,咱们浙江说不定也可以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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