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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省共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2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6:1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锋 通讯员 杨川)完善法律法规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法可依,建立权益告知制设立农民工工资权益告示牌,推行支付监控制和保证金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记者昨日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探索建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去年我省监督指导用人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权益告示牌,把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工作(建设)项目或承包(施工)单位、工资支付时间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劳动争议申诉书、劳动违法行为投诉书的标准书写格式等,通过告示牌告知农民,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工维护权益。

  在预防克扣拖欠工钱上,我省实行支付监控制和保证金制,即建立建设单位(业主)用银行卡给农民工直发工资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分离出来,避免因工程款纠纷影响施工企业给农民工支付工资。对连续拖欠三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察,并向社会公告,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由用人单位预交工资支付保证金,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

  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设立了农民工举报投诉接待处,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在每月20日接待农民工投诉,还在网络上开通了厅长信箱。

  据悉,随着长效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省大面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和拖欠工资事件等呈逐年下降趋势。去年全省共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7193起,专查立案5802起,分别比上年下降40%和51%;涉及农民工8.4万人,追回农民工工资金额为3210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33%和54%,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也下降了75%,有力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和谐陕西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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