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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贩子横穿铁路被撞死 铁路局未尽管理义务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6:5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秦璇 通讯员武胜

  2005年5月18日清晨,像往常一样,菜贩子来到汉口常码头南泥湾道口附近,把车一停,开始向这一带的菜农收菜。

  这里以前其实是个道口,后来被封住了,建了立交桥,留有涵洞供附近的村民通行。但因涵洞太远,村民们为图便利,经常利用铁路围网上对开的缺口穿越铁路。铁路两旁都是绿油油的菜地,是村里几百名菜农的衣食来源,因此虽然横穿铁路危险,但每天,菜农们仍挑着满篓子的菜,川流不息。

  这天,菜农老高麻利地从自家菜地拔了两篓子竹叶菜,用扁担挑着,穿过铁路围网上的缺口,开始横穿铁路,不料,一辆从广州开往哈尔滨方向的列车已呼啸而至……

  老高的家人认为武汉铁路局未在缺口处设立警示标牌,应该对这一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遂将武汉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6.8万元。

  武汉铁路局则辩称,法律规定“违章在铁路线路上行走造成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高某明显系违章穿越铁路所致,故铁路局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铁路线两侧的安全围网属铁路安全设施,铁路运输企业对其负有管理和保护的义务,铁路局对缺口未及时予以修复,也未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未尽到上述义务,且其未举证证明高某被撞死系其故意造成,故铁路局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死者高某未注意安全,违规横穿铁路,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

  近日,法院判决武汉铁路局赔偿高某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6万余元。昨悉,武汉铁路局不服此判决,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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