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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当事人设“爱心基金”——记优秀律师李小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47 东方网-文汇报

  李小华律师事务所有一项特殊的“爱心基金”。一年多以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小华,用多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攒的微薄津贴,专门设立了这项基金,用于长期帮助当事人中有困难的弱势群体。律师设立基金长期帮助有困难的当事人,这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内尚属首创。

  触动李小华主动设立这项“爱心基金”,起源于三年前的一个案子。三年前,本市郊区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一辆载着63名民工子弟的校车,在开往学校途中被一辆重型大货车撞翻,造成车上11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其中4人为八级伤残、7人为十级伤残。可是,发生车祸一年之后,这些受伤学生依旧没有获得分文赔偿。

  这群受伤的民工子弟中,11岁的李怡(化名)身上仍留有8块钢片,到了阴雨天就会隐隐作痛,眼看就要做第二次手术,但1万多元的手术费还没有着落;而14岁的汪扬(化名)面部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条状疤痕,令他眼睑闭合不全,每天晚上就会泪流不止。听闻孩子们的遭遇,李小华再也坐不住了,他当即决定,“我要为他们讨回公道,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可当李小华正要介入这件事时,却发现这是一件极其复杂的案子——受害人分散在四面八方,多数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肇事车辆的所属公司远在河南,声称已无力赔偿;校方则称已经支付了7万多元医疗费,即便按照交警队认定的“校方负20%的次要责任”算来,也已经超支了。

  李小华无数次往返、奔波于该地区的教育部门、交警队、民工学校和受害学生住地、甚至肇事车辆所属单位之间,边调查取证边做调解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奔波、努力,最终使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肇事方支付35万元的赔偿金。11个受伤民工子弟的家长派出代表,给李律师送来了“法律援助,伸张正义”的锦旗。其中,汪扬(化名)的父亲感慨不已,他说,“本以为没钱请不起好律师就无法打赢官司,没想到遇上了不计报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好律师,替我们讨回了公道”。

  汪扬父亲的话给了李小华很大触动,结案后,他依旧定期慰问受伤学生中的困难家庭。结合自身办案体验,李小华发现援助案件中不少当事人属于弱势群体,除了为他们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外,如何实现对他们的长期关爱?他想到了设立“爱心基金”。他说,既然是无偿为弱势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就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令这笔办案补贴发挥更大效用。如今,该基金已帮助了十来位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的学生。

  本报通讯员陆振球本报记者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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