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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金闲置凸显机制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9:54 中国环境报

  理言

  据媒体报道,河北省环保局举报中心2006年共接到举报案件1000余起,发放举报奖金17万元。河北省环保局举报中心每年安排的500万元举报奖金,只能发放出去二三十万元,最多时也就四五十万元。

  作为一个激励机制,政府设置500万元环境污染举报奖的宗旨,就是希望能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事业,协助政府实现治污目标。然而这一奖项自2001年设置以来的大量闲置,不仅让政府动员公众参与环保的初衷落空,也传递出一些令人忧虑的信号。

  举报奖金发不出去,首先缘于公众对政府治污的信心不足。环境污染是个老问题,对环保的重要性大家都清楚,但为什么那些污染企业照样生产、污染项目照样开工?为什么很多地方在治污的问题上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呢?所以有一些群众担心发现了问题进行了举报,也得不到实质性的查处。如果有“告了也是白告”的想法,很多人就会选择只要没污染到自家门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其次是因为举报者怕遭到报复。举报者是一个个体,而污染制造者往往是群体,两相比较,举报者无疑处于弱势地位。举报行为一旦发生,势必触动一些人的利益,举报者就要承担可能会遭到报复的风险。在没有足够机制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很多公众在选择是否进行举报时就会变得小心翼翼。

  笔者认为,要把这笔环境举报奖的奖金发放出去,仅有举报奖励办法还不够,还必须有对举报问题的查处机制、对举报者的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者的惩戒机制等配套措施来支撑。只有形成一种人人敢举报、举报有效果、举报有好处的社会氛围,才能让环境污染成为众矢之的,500万元举报奖也才能成为依法行政、彻底治污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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