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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身份证上了银行“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0:24 中国徐州网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陈新颖 通讯员 王夫军) 昨日,杜某走进贾汪法院立案大厅,向法院递交诉讼状,以侵害其信用名誉权为由,将其同事黄某、某银行、某通信公司告了。

  他之所以要动用法律手段,是因为这件事情让他太生气了:2006年11月,杜某准备好一切贷款手续,准备到某银行申请贷款7万元,购置商品门面房从事中介经营。没想到,他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不良信用记录,7年内在各专业银行内都得不到贷款。  杜某此时还不知道自己上了银行的“黑名单”。这是怎么回事?杜某说,在经过多方询问后得知,2004年8月底,单位同事黄某曾向他借身份证购买手机。但是,黄某不仅用杜某的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卡,还在某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而这些事他当时都不知情。之后,黄某将手机和手机卡多次倒卖,信用卡还恶意透支超过法定期限。最终杜某莫名其妙地上了不良信用“黑名单”。 

  杜某说,这件事给他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都造成了重大损失,购买门面房的经营打算落空,儿子上大学的费用也得四处借贷,自己的病情也因此而加重。  杜某认为,银行和通信公司在业务操作中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虽然黄某借了他的身份证,但既没有他的口头、书面授权,他本人也没到场签订任何协议,他们却给黄某办出了以他为名的

信用卡和手机号。后来他又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严重侵害了他个人的信用名誉权。  最后,杜某在反复斟酌后,决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清除他在银行的不良信用记录,并要求三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据悉,此案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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