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消费卡丢了,卡里钱保不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5:00 新民晚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顾建国记者江跃中)李先生夫妇在餐厅刷消费卡用餐后,不慎将这张消费卡遗失。为要回卡内的800多元余款,夫妇俩将餐厅的所在公司告上法院。黄浦区法院日前判决,李先生夫妇败诉。

  去年4月15日,李先生和妻子在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某餐厅就餐,用单位发的一张金额为1000元的VIP消费卡消费后,餐厅出具了消费票据。票据上显示:该卡卡内余额是854元,此后该卡遗失。李先生要求新世界公司返还卡内余额或将卡内余额转入自己的新卡内,但协商无果,就向黄浦区法院起诉。

  黄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单位购买新世界公司消费卡时,未要求登记持卡人个人基本身份情况,卡背面还注明“遗失不补”的字样,在消费过程中,也无需签名核对,该卡应为一种预付款不记名的消费卡。现李先生失去对其主张的消费卡的控制,已不是该卡的持有人,也不能主张该卡所享有的权利。法院驳回了李先生夫妇的诉请。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