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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无情可气男友杀人不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0:10 大连晚报

  女友无情可气男友杀人不该

  一男子因女友移情别恋捅死情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死刑,赔偿受害人家人经济损失16万多元

  本报讯 相恋多年的恋人最终分手,男方因为女友移情别恋而恼羞成怒,在与情敌理论的过程中,他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刺向对方。最后终于被工友拦住,但被害人经抢救无效,因失血过多死亡,被害人的母亲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处该男子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16万多元。

  遭遇横刀夺爱

  决定报复情敌

  孙某(男)和夏某(女)同在大连一家企业工作,二人相恋多年,就快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夏某却突然提出分手,理由是两人性格不合。孙某多次找夏某讲和,希望她看在多年感情的份儿上,好好考虑,继续维持恋爱关系。但是,夏某不仅不理孙某,而且不久便与同一个车间的男青年冯某恋爱了。孙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朋友跟别人出双入对,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认为夏某之所以无端提出分手,一定是受了冯某的引诱和挑拨,于是,他决定找一个合适的时间,报复冯某,夺回女朋友。

  完全丧失理智

  尖刀捅向情敌

  2006年6月3日早晨,孙某忍无可忍地揣上一把弹簧尖刀,要找冯某“谈判”。孙某气势汹汹地走进车间,直奔冯某工作的地方。冯某见孙某找自己,知道一定是为了夏某的事,他也不甘心将刚处不久的女朋友拱手让人,于是,他就同孙某吵了起来。据孙某后来回忆,他本想先君子后小人,谁想对方的脾气不小,他顿时火冒三丈,抬手就给了冯某一个耳光,冯某立刻还手推了孙某一下。孙某一看对方对自己是寸步不让,一股热血涌上头来,他索性拔出尖刀,对着冯某的前胸和肚子就一顿乱捅。冯某虽然被刺中了好几刀,还是竭力转身就跑,边跑边喊“救命”,鲜血染红了冯某的上衣。车间的工友看到两人打架,都围上前拉架。工友李某看到冯某脸上沾了血,怕二人再打出人命,就上前拽孙某。结果发现孙某右手握着一把沾满鲜血的尖刀,像疯了一样,李某吓得没敢再上前。

  工友摁倒男子

  情敌不幸身亡

  这时的孙某就好像一头受伤的狮子一样,怒不可遏,他觉得不解恨,就又追上冯某,将他摁倒在地上,骑在冯某身上,用刀向他的胸部以上部位连刺带砍了几刀,而且越刺越来气,已经到了难已自控的地步。这时,车间里的人多了起来,大家从孙某的背后围上去,一起扑上去,摁倒孙某,夺下他手里的尖刀。一名工友立刻拨打120,叫来救护车,大家往外抬冯某的时候,孙某居然拦住工友,不让送冯某去医院,并去踢冯某的胳膊。

  后经法医鉴定,冯某因被尖刀刺到了脸、颈、腹、肩、腰等多处,致使肺破裂,胃破裂,肠系膜破裂,乙状结肠静脉血管破裂,经医院抢救无效,失血过多而死亡。

  男子被判死刑

  附带民事赔偿

  冯某死亡以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将孙某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随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将他予以正式逮捕。接着,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27日受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孙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其具有预谋实施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为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然认罪态度较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在庭审中,冯某的母亲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要求被告孙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22602.10元。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孙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决孙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冯某家人经济损失16643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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