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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转让闹出真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8:06 潇湘晨报

  1月5日,为了省钱,陈新的病床就在湖湘中医肿瘤医院的过道上。对他来说,面对亲人比面对死亡更痛苦。 图/记者刘艳

  本报长沙讯一份看似普通的房屋转让协议,却只是陈某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所策划的一起假转让骗局。她没有想到的是:配合自己完成骗局的朋友谭某,却让骗局变成了闹剧,在自己离婚后拒绝归还房产。协商不成,双方最终闹上法庭。近日,宁乡县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陈与谭签订的房产转让等协议无效,房产属陈所有。

  2003年10月,家住宁乡的陈某因夫妻关系不和提起离婚诉讼。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陈想出将房屋假转让的对策,并找来朋友谭某配合自己卖房。2004年1月8日,陈与谭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陈将房屋转让给谭。陈某还留了个心眼,要求谭某出具了该房屋仍属自己的所有证明。为避免张某产生怀疑,陈某又签订了一份《住宅租用合同》,将“卖”给谭的房屋再租回来。至此,房屋的假转让完成。

  因为城建投公司催付购房款,陈某于2004年1月12日、4月7日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购房款共计92100元。至此,该房房款209100元由陈全部交清。但因陈某离婚未成,在城建投公司出具收据时,陈某要求将交款人注明为谭某。

  2004年12月,经过宁乡县法院调解,陈与前夫张某达成离婚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共同财产另行处理。成功离婚后,陈多次找到谭,要求退还购房收据,并要求谭与自己一同去城建投公司办理房屋变更手续。她万万没有想到,谭某此时却翻脸不认账,拒绝归还房屋。去年6月,谭某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自己为所有权人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陈某将谭告上法庭。

  经过审理后,宁乡县法院于去年12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两人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和住宅租用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房屋属原告陈某所有。

  记者熊智能 通讯员肖建 丁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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