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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仁名誉权案 原告被威胁撤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2:17 法制晚报
马俊仁名誉权案 原告被威胁撤诉 被告马俊仁称对此不知情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实习生 金鑫)近日,在 “马俊仁名誉权案”原告赵艳军的养犬基地内,十几名男子声称要买狗闯进基地后,殴打了饲养员,并威胁原告撤诉。 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此案。 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理事赵艳军介绍,2006年12月30日下午2点左右,养犬基地来了十几个要买藏獒的年轻人。当饲养员把这一行人引进屋里后,十几个人却突然变脸,说要找老板,并打了饲养员耳光。 发生此事后,赵艳军说他也曾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你不是想养狗么,那就好好养,把诉讼撤了……”赵艳军接到该电话后,向大兴区林校路派出所报了案。 赵艳军表示,马俊仁在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任副会长、藏獒俱乐部主席,2006年10月,马俊仁在犬业分会上公开对他进行人身攻击,说他偷狗出去卖等等。赵艳军认为其讲话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提起诉讼。 追访被告 马俊仁称对此事不知情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被告马俊仁,他表示对这一事件并不知情。至于撤诉的问题,马俊仁说这是赵艳军的合法权利,他本人和这件事情不应该扯上关系。 马俊仁在接受采访时还说,他和赵艳军私下里是很好的朋友,当天在会上,他是说过对对方不满的话。马俊仁说: “我们之间的小摩擦不至于闹成这样,我更不会用这种手段威胁撤诉什么的,这是违法的,我决不会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