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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已发仍有牛奶标“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9:02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月6日讯(记者尹玉涛通讯员杨华)今年1月1日起,牛奶“禁鲜令”开始实施。从此,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得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企业不得再利用“鲜”字标签来进行商业炒作,误导消费者。“禁鲜令”已经实施好几天了,可在省城的超市内仍有部分牛奶标有“鲜”字。

  1月5日下午,记者在省城某超市内看到,这里乳品货架上很难觅到“鲜牛奶”的踪迹,取而代之的几乎全是“纯牛奶”。一些巴氏杀菌奶绝大部分外包装上也已经看不到“鲜”字,但在个别牛奶的外包装上仍然看到醒目的“纯鲜牛奶”字样,其中最近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1月2日。

  据历下区的质监人员介绍,市场上的液态牛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巴氏奶”;另一种则是“常温奶”。“巴氏奶”是将原料奶经过80摄氏度长时间加热处理,保质期一般为7天,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许多企业纷纷把“巴氏奶”打出“鲜牛奶”的牌子;而“常温奶”则是经过137摄氏度的瞬间高温消毒,可以常温保存,储存期在6个月左右。按照规定,“只要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处理就失去了生鲜的意义”,也就是说,所有乳制品包装标志上都不能使用“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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