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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0万电动车成车祸新诱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45 云南日报

  车身性能远不如摩托骑车人安全意识淡薄

  电动自行车以电力为动力,既不排放有害气体,骑起来也不费力、方便、快捷。在昆明交通日渐拥挤的情况下,2003年后,电动车渐渐成了普通市民出行的代步“新宠”。据业界人士分析,如果加上未落户的数量,昆明电动车目前已经接近10万辆。随着昆明电动车的增多,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趋势。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去年1-3月,仅昆明市交警六大队辖区,就因非机动车违法引发交通事故630余起,造成3人死亡、128人受伤。昆明市交警六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面对电动车越来越大、越来越多、越来越快的问题,在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的同时,怎样规范管理电动车,成为相关管理部门非常头疼的问题。

  

昆明10万电动车成车祸新诱因

  电动车违法带人随处可见 周明佳 摄

  

昆明10万电动车成车祸新诱因

  车体外层大多是塑料容易破碎 王宇衡 摄

  

昆明10万电动车成车祸新诱因

  电动车方便快捷深受市民欢迎江洋 摄

  价低快捷方便很快普及

  记者调查发现,昆明市民普遍认为电动车价格低、节能环保、机动方便,已成为成千上万收入不高的普通工薪阶层较为理想的代步工具。

  市民陈女士是一位会计,骑电动车上班已有3年,她说,家离公司比较远,坐公交车又太挤,骑电动车就便捷多了。杨女士是一名小学老师,她有一辆崭新的电动车。她告诉记者,昆明的路上下班高峰总是堵车,骑电动车很省力,家又离单位远,很合适。刘先生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他以前骑摩托,价格5000多元,因为没有“狗牌”无法进城,自从换了电动车后,工作更方便了,而且电动车比起摩托车更便宜,又不耗油,非常合算。

  事故频发渐成马路杀手

  去年7月以来,本报接到车祸线索超过100条,而涉及电动车的车祸就占了近30%以上,越来越多的事故中出现电动车的身影,如此高比例的事故记录引起了市民和交警的关注。随着电动车使用数量的不断增加,加上骑电动车的人对交通安全的认识较差,电动车已经成为新的交通安全隐患。

  不少人认为酒后骑非机动车不违法,“反正交通法规上没有规定酒后不准骑非机动车”。因此,一些以电动车代步的人在酒桌上毫无顾忌,直喝得席终人散才步履踉跄地跨上电动车。交警六大队樊泽培警官告诉记者,在路上,值勤交警经常会碰到并拦下这样的“骑士”:电门调到最大,车借酒劲,酒借车力,见缝就钻,不仅忽略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更增加了机动车为避让这个“异客”酿成交通事故的几率。

  实际车速超标很普遍

  据了解,现行的电动车标准是1999年国家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对电动车做了如下定义: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明确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记者走访了昆明市几家电动车销售店发现,昆明市面上电动车分为两类,大型的称为“电摩”,小型的才是电动车。电摩体型比一般电动车要大很多,一些车宽70多厘米,车体设计和摩托车很相似,记者试着用力抬了一下,车纹丝不动。电摩时速表上显示最高时速一般为60公里,店员介绍,这和实际速度差不多,因为电摩的速度一般都在45公里以上。小型电动车时速表上显示最高时速一般为50公里,但店员解释说,实际速度最高为30公里,因为超过30公里,就不能落户。

  外观摩托化导致整车超重

  早在2005年7月,云南省质检协会非机动车专业委员会通报了上半年度电动车质量抽检情况,接受检测的标准款电动车中,近三成产品不达标,主要存在最高车速超过国家标准限速、绝缘性能不达标及说明书标示不规范等3大问题。

  据介绍,昆明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目前大致可分为标准款型和“轻摩化”的所谓豪华款型。标准型产品因遵循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本次抽检中达到72%的较高总体合格率。“轻摩化”产品因超重、超宽、超速,不达标情况严重,专委会呼吁消费者加强安全意识,使用标准款电动自行车,不要盲目赶时髦。质监部门发现,近年发展起来的电动车“轻摩化”严重:车头越做越大,安装里程表、速度表、前后转向灯、后视镜,甚至使用摩托车大前灯;鞍座越来越长、越来越宽,变成双人座。电动车“轻摩化”使整车重量超重。

  电动车为何容易出事

  车体太重很难制动

  去年9月13日下午6点30分,吕先生骑电动车下石闸立交桥的缓坡时,由于车速较快,刹车时捏断了刹车线,幸好没撞到人,但是自己摔了一大跤,胳膊受伤。交警勘察发现,事发时,由于电动车的车体重、车速快,发生紧急情况,很难及时制动。

  交警提醒 骑电动车速度一定不能太快,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发现情况及时规避。

  车身质地薄脆易碎

  去年12月1日,一辆电动车在西昌路和新闻路交叉路口右拐时,不慎撞到一辆出租车,当时整辆电动车塑料车身都被撞碎了,中间部分整个掉下来,骑车人幸好没受伤。

  交警提醒 电动车的外层车体大多是塑料制品,保护壳比起摩托更容易破损,给骑车人带来危险。

  车轮抓地性能太差

  去年9月14日,建设路与苏家塘南路交叉路口,一家餐馆打扫卫生时把大量油污排放到路边,导致9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摩托滑倒。11月15日上午10时许,昆明市新闻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一条10多米“油路”,在短短3分钟先后有10多个骑车人滑倒在路中,其中有5辆是电动车。

  交警提醒 电动车车轮的抓地性能较差,尤其是遇到路面有积水、油污的时候,因车速快非常容易打滑,发生侧翻,雨雪天骑车更要小心。

  骑车人不遵守交规

  交警部门表示,在日常值勤中,由于电动车暂被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对电动车驾驶人没有像机动车驾驶人那样,硬性规定驾驶人学习掌握交通法规,经常出现电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骑车带人、骑车横过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抢道、超车时妨碍前车安全等现象。

  电动车速度较快,大街上电动车风驰电掣的身影随处可见,特别是在路口等待信号灯时,电动车抢道更是司空见惯。一些电动车起步时加速很快,有时甚至超过机动车,遇到车多时电动车左冲右突,急停急走, 非常容易造成后车追尾事故。一些骑车人违法进入机动车道、混在人流中横穿斑马线等在上下班高峰期非常普遍,人车混行很容易发生冲撞。骑车带人、逆向行驶等行为引发交通事故时,往往骑车人并不明白是自己的行为违法,应该负主要责任。

  交警表示,电动车介于摩托车与自行车之间,本身有它的优点和缺陷,骑车时速度快、不遵守交通法规存在较大危险,骑车人在行驶时一定要控制车速,最佳的行驶车速是20公里/小时,遇路面容易打滑时一定要匀速行驶,避免紧急刹车,还应定时检查车况,以免遇到紧急情况时出现制动失灵等危险。(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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