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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刑事被害人 可望获国家救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3:09 法制晚报
今后刑事被害人 可望获国家救助 最高法正在建立相关制度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在部署2007年人民法院工作时提出,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成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介绍,目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有诉前救助和诉讼中救助。已经有部分法院在探索建立诉讼终结后的司法救助,比如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对部分申请执行人进行经济救助或救急资助等。 除要“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外,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出,要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数字链接 2006年1至11月 全国法院审案情况 分类 数量 审结刑案 59.3万件 判处罪犯 75.9万人 审结民事案 362.6万件 诉讼标的额 5229.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