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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营性公寓项目建设管理将有章可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7:0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1月8日天津消息(记者翟媛 王嘉军 通讯员吴梅)为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需求,规范公寓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日前,天津市制定并实施《公寓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公寓项目分为经营性公寓和公益性公寓。公益性公寓包括学生公寓、老年公寓、军官公寓等;经营性公寓分为居住型、混合型、酒店型三种。该办法中所指的“公寓”仅指经营性公寓项目。 经营性公寓必须在《选址意见书》中明确居住型、混合型或者酒店型公寓的性质、规模和类型。在土地管理中,居住型公寓的用地类别归属为住宅用地,混合型公寓的用地类别归属为综合用地,酒店型公寓的用地类别归属为商业用地。 经营性公寓按照公建设计标准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执行非住宅技术规范。 此外,经营性公寓建筑面积或其计算值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须按照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关于加强经营性开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