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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网虫”受帮助 反盗好心人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1:0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姬广胜)被他人好心帮助后,不但未心存感激,反而盗窃好心人钱财。记者昨天从东城法院获悉,女“网虫”高纳被东城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高纳(假名刘佳)是本市密云县农民,她痴迷上网,但经常囊中羞涩。2006年9月10日,饥肠辘辘的高纳在街上拦住王某,谎称自己钱被偷,并恳求王某请自己吃饭。王某领着高纳吃完饭后,高纳又提出去王某住处洗漱。最后,高纳还向王某借了20元。此后几天,高纳又陆续向王某借了几次钱。王某开始有些怜悯高纳,之后便不愿再借。

  2006年10月2日22时许,高纳伺机钻入王某位于本市东城区沙井胡同3号的暂住地屋内,窃取1950多元。王某发现后立即报警。2006年10月3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东城区“亿兆先锋”网吧内将正在网上漫游的高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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