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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产妇意外产子状告四诊所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2:12 新京报

  法院一审认定四单位出具处方并无不当,原告表示将上诉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直到孩子出生前一天,我都不知道自己怀孕了,一直在干活。”昨日,满女士平静地听完了宣判。因认为北京金象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西城百万中医门诊部、北京同仁堂连锁店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医门诊部4家单位的坐堂大夫误诊,造成自己无法选择终止妊娠,满女士将4被告告上法庭,索赔7万余元。昨日西城法院一审驳回了满女士的诉讼。

  未断出女子有孕,4单位成被告

  根据处方记载,2004年11月1日,46岁的满女士经广安门中医院确诊为怀孕,3日后生下儿子小武(化名)。

  此前满女士曾在北京金象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西城百万中医门诊部、北京同仁堂连锁店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医门诊部4家单位就诊21次,均未查出怀孕。因属计划外生育,小武出生两年后仍未上户口。

  昨日,由丈夫和代理律师陪同的满女士在宣判过程中显得十分平静,只在签收判决的时候与丈夫耳语了一阵。

  “是否提及怀孕”,原被告各执一词

  满女士表示,其自家人十分信任中医,多年来一直在看中医。“我们也都是经人介绍才去看的,不是盲目的。”广安门中医院的诊断推测,满女士应是2004年2月14日前后怀孕的。

  满女士称,自己从2004年3月份起因出现心慌、头晕、浮肿、闭经等症状,先后在上述4家单位找坐堂大夫诊断,并询问自己是否可能怀孕,均被告知其属于更年期反应。满女士说,自己此次怀孕没有出现任何妊娠反应。“孩子生下来后,我们通过咨询才知道,因为从怀孕开始就服药,所以才不明显。”4家单位称,根据处方,满女士的症状是由其口述的,而且她未问及关于“怀孕”的内容,所以诊所据其口述为其诊断,并无不当。小武的出生与诊所的诊疗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满女士作为育龄期女性,并生育过孩子,应具备检查是否怀孕的就医常识。并据此认定,诊所在为其开具处方的过程中并无侵权行为。因此驳回了满女士的诉求。宣判后,满女士的丈夫表示一定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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