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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前立遗嘱将房产留给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15 潇湘晨报

  本报记者沈颢 长沙报道

  一旦自己遭遇不测,价值30余万的房产将归其父所有——24岁的长沙小伙子陈志(化名),在即将结婚之际,瞒着未婚妻来到公证处立下该内容的遗嘱。

  据长沙市公证处工作人员透露,现在长沙市立遗嘱的人越来越多,去年全年达到800多人次,立遗嘱的人群也正呈年轻化趋势。

  背着未婚妻立遗嘱

  1月5日下午,陈志带着房产证走进长沙市公证处大门,要求立一份遗嘱,遗嘱内容为一旦他遭遇不测,自己一套价值30余万的房子将归其父亲所有。

  为何要立下这样一份遗嘱?陈志解释,该套房子是父亲用积蓄购买的,用做自己的结婚用房,

产权证上也只写着自己的名字。陈志即将结婚,结婚后一旦发生什么意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房子的产权将会转归妻子和将来的孩子所有。“我爸爸存一辈子的钱给我买了这套房子,要是我不在人世,这套房子将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想到这个我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另外,他说自己是瞒着未婚妻立的这份遗嘱,“虽然觉得有点对不起她,但实在想不出其它更好的办法”。

  年轻人立遗嘱已不新鲜

  “每周都要公证大约15份遗嘱。”长沙市公证处副主任裴晓光告诉记者,大多长沙市民对立遗嘱并不忌讳,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选择这种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理。原本是老年人“专利”的立遗嘱,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接纳。

  “现在二三十岁就来立遗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立遗嘱的主要人群还是再婚者。”裴晓光表示,尤其以再婚双方都有子女者居多,遗嘱多涉及房产、存款等方面内容。

  不少人多次立遗嘱

  裴晓光说,曾经有一位老人,第一天来到公证处立遗嘱,要求过世后将自己的房产和存款给女儿,但是第二天早上又来到公证处要求再立一份遗嘱,把房产受益人改为儿子。根据《继承法》,“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裴晓光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市民,虽然立遗嘱的手续简单,但涉及到家庭亲情,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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