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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拍照与摄影师发生关系 事后携男友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河北女子李红为抓住青春的“尾巴”,决定出一本写真集,用身体炒作自己。谁知,在影楼拍裸体艺术照时,她和摄影师发生了性关系。一年后,她和男友一起以她被强奸为名敲诈摄影师。日前,长春市绿园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判其男友刘立有期徒刑三年。

  李红能歌善舞,是当地剧团的台柱子。2002年春,在一次朋友的酒宴上,李红认识了长春男子刘立。刘立风度翩翩,自称是个画家。没多久,两人就成了情人关系。

  2004年秋,李红决定她要像许多影视明星那样出一本写真集,争取另类成名。身为画家的刘立拍着胸脯说出写真集的费用他全包了。此后,李红来到长春一家很有名的照相馆,这家照相馆的老板兼首席摄影师王强也是一副艺术家的派头。

  当天拍摄时,李红随手翻起王强放在桌子上的一本《人像摄影》杂志,被里面的裸体照片吸引住了。她对王强说:“你说我照裸体像会好看吗?”王强不怀好意地说:“肯定好看!你要是想照就把衣服脱了吧!”李红于是脱掉了衣服,最终他们不知不觉就发生了性关系。

  照片拍完后,李红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走了。十多天后,她和刘立将放大的照片取走。

  2005年6月,李红的《艺术人生》写真集出版,印了5000本。让李红感到失望的是,书出版后没有产生预想中的轰动,而且竟然一本也卖不出去。

  更麻烦的是,刘立给李红拿出的5万元工本费全是借的,现在一本书也卖不出去,刘立急了,他借的钱可是要付利息的。

  有一天,看着李红的写真集,刘立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他太知道李红了。他试探着问李红:拍照时,那个摄影师没起邪念吧?在刘立的不断利诱和威胁下,李红终于承认了她和摄影师王强的确发生过“浪漫故事”。最终,两人商量如何让摄影师王强拿出一笔钱来。

  2005年10月17日,刘立和李红来到了王强的影楼,一进门,刘立就把门关上,然后一把揪住王强披在脑后的长发,抬手要打:我是李红的老公,去年她来照相时你们干了些啥?

  王强提出私了。不想刘立开价10万。王强只好自认倒霉。自那天以后,刘立几乎每天都要打电话给王强催着要钱。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王强选择了报警。同年10月28日下午2时,刘立和李红在取钱时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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