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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动“胎气” “喜云龙”早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0:16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去年底进购的水果冻,生产日期标注的竟然是今年一月份。近日,龙湾工商部门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了一批“早产”食品。昨天,龙湾区消费委就此发布了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多看看日期,提防过期食品时也要提防“早产”食品。

  2007年1月4日,龙湾工商分局永兴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村一家糖果杂店检查发现,该处销售的一种义乌喜文龙食品厂生产的“喜云龙”水果冻,其标注的生产时间为2007年1月5日,检查人员现场查获这种“早产”水果冻共计14大袋(每袋40枚装)。

  据经营户交待,这批水果冻是市区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某食品批发商于2006年12月31日配送的,当时已发现生产日期异常,但认为商品质量没问题也就摆上货架对外销售了。执法人员当场扣留了这些水果冻,并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厂家答复,生产日期标注错误是工作出现的失误,请求原谅。

  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一些商家在食品的“出生日期”上动起了手脚,提前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使消费者辨认不清该食品到底是什么时候生产的、是否超过保质期。龙湾区消费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检查食品成色和质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王诚望 潘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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